常熟讨债公司讲述张家川县人民法院:“以调促执”化纠纷

“执行法官这个办法好,我们各退一步,好好协商,事情不就解决了嘛!”在执行和解现场,双方当事人说道。

时间回到2023年4月29日,黎某前来丁某家中买牛,双方协商牛款共计92000元,黎某当场承诺于2023年8月30日前付清牛款并向丁某出具欠条一份。同年12月丁某向黎某索要卖牛款时,黎某拒绝给付,丁某遂诉至法院。

经张家川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确定由黎某于2024年2月9日前向丁某一次性支付购牛款92000元。然而,黎某逾期未履行义务,丁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。

执行过程中,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黎某沟通,耐心释法、讲明利害,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,但黎某仍以家庭困难、牛市行情不好、牲畜暂未卖出,没钱偿还欠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。

民生案件的妥善化解关联着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,更体现出司法是否能实现公平正义。作为申请执行人,他们最迫切的诉求,就是早日拿到欠款,解决他们实实在在的问题。考虑到争议标的物特殊属性,执行干警秉承“如我在执”理念,决定尽最大限度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争取调解结案,遂依法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法院,协商案件解决办法。

“咱们双方坐下来好好商量,想个办法,是一起联系牛市经营者来卖牛,还是以牛抵债,总之,咱们得把欠钱这个事情给解决了。”执行法官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说道。

经过执行干警反复协商沟通,双方分歧越来越小,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该案得以一次性执行和解,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。

在执行工作中,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原则,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,运用人性化执行方式,以调促执、刚柔并济,妥善化解纠纷,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下一步,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将聚焦每一起民生案件,始终坚持能动履职,统筹“法、理、情”,灵活运用多种执行举措,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,促进案件实际执结,真正做到“案结事了人和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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